给未成年人撑起不惧风雨的“保护伞” 记 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邓琢玲 李享意 周盖雄
失散28年的钱某辉与家人团聚
资江小学的学生在了解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
6月17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六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第一条便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近年来,我市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在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协调一致,共同给我市广大未成年人撑开了一把坚强的“保护伞”。
公安:铁血打拐
2021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日,28年前在云南不幸被拐的邵东孩子钱某辉,终于在邵东火车站见到了亲生父母。
1994年1月26日,在云南省曲靖市前北村做生意的邵东人谢女士,让儿子谢某某跟随一个平常认识的“叔叔”先走,自己收了摊马上回家。结果回家后,却发现儿子失踪了。心急如焚的谢女士立即四处寻找,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又在当地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均未找到任何线索。多年来,谢女士夫妇及其亲人多方寻找,且多次在公益组织的帮助下采集血样,与疑似人员进行比对,均没有结果。
2018年12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谢女士,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邵东市公安局寻求帮助。邵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历时两年,终于发现谢女士的血样比中了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一位名叫“钱某辉”的男子。该局迅速派出专人赶到谢女士家,分别重新采集谢女士及其女儿、儿子的血样送省公安厅进行检验复核。经省公安厅“打拐办”与公安部协调,通过云南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找到了钱某辉本人,并采集其血样进行检验比对,最后确证钱某辉就是谢女士失散28年的孩子。
“每一个失踪的孩子背后,都牵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长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方面坚持打好信息核查攻坚战、宣传发动攻坚战、信息采集攻坚战、比对核查攻坚战、积案侦破攻坚战、认亲确认攻坚战“六大战役”,仅2021年1月1日至6月12日,我市公安机关就查明10名失踪或被拐儿童下落,其中公安部打拐系统现已确认战果7名,目前已成功组织其中4名儿童与亲生父母认亲。
检察:树立标杆
我市检察系统尤其是双清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工作长期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主要做法被《法治日报》、省委政法委推介;2019年,团市委推荐该院“紫薇花开”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作为我市唯一参赛项目,角逐全省共青团“强三性、去四化”改革创新大赛,荣获大奖;2021年,该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获评湖南省妇联“巾帼暖人心”维权创新项目,并被省妇联推介参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与此同时,省人民检察院将该院作为全省首选单位,参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卓越的未检工作凝聚着双清检察人的担当与作为。2015年1月,该院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有独立机构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7年,该院与团区委在辖区内肖家排社区共建了集阅览室、多媒体活动室、心理辅导室等为一体的“紫薇花开”未成年人帮教中心;今年3月12日,植树节,该院又筹资150万元建设了邵阳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在日常工作中,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注重“三联”结合,构建灵活而稳固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首先是与内部干警联动,注重融心聚力,形成合力,从原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抽调10余名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青年干警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协助未检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活动,最近3年来,共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帮教,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其次是与职能部门联动,秉持“基础资源共享,服务对象共育”的发展理念,与团区委、教育、妇联、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在未成人帮教、犯罪预防、亲子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和平台。2020年7月,针对一起因监管不力导致幼女罗某被性侵的案件,该院向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更换罗某的监护人,区民政局及时采纳该院检察建议更换了罗某的监护人,并且为罗某办理了相关生活保障手续,确保其健康成长;刚成立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积极为遭受性侵的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集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全方位救助,目前已对4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及时救助。最后是与社会力量联动。2018年以来,该院每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双清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每一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制定具体而详细的帮教计划,通过心理辅导、开展志愿活动、跟踪回访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阴影,进一步增强涉罪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回归家庭与社会。2020年5月,该院与市脑科医院达成合作协议,从心理上进一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双清区未检工作的成功经验,目前已在我市检察系统全面推广,有些单位还在双清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晓红介绍。
法院:倾情护蕾
李某平年逾七旬,丧偶多年,在其儿子居住的小区内开有一家小超市。
2013年夏初至2018年9月,李某平以给未成年被害人零食和金钱的引诱方式,在小超市内先后多次对幼女姚某、王某、曾某、黄某实施猥亵、奸淫。
姚某等人被性侵后,没有告诉父母和老师,更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面对如此轻易到手的“猎物”,李某平更加肆无忌惮,一次次把罪恶的黑手伸向幼童。
2018年9月4日,李某平在小超市内欲再次奸淫姚某时,被群众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随后将李某平抓获。
法院对此案依法快审快结,以强奸罪从重判处李某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百姓拍手称快。
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选拔数名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专业法庭,少年审判工作发展进入快车道。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该院相继出台《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少年审判工作庭审释法明理十条》《庭后跟踪帮教实施办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探索推行涉未成年人民商事、刑事案件一体化审理制度,设置“特殊功能法庭”,开创“圆桌审判”新模式,少年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19年,该院启用“圆桌审判”模式,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68件,达成民商事和解39件、刑事附带民事和解18件,对5名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同年,我市两级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制宣传、回访帮教、心理辅导310余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积极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远离不良文化”专项教育行动,引导青少年不买、不看、不传有害身心健康的“口袋书”,不传、不唱“粗口歌”,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全面实施“青少年网络文明”专项行动,助推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和电子经营场所的整治,倡导青少年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努力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明网络环境;认真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向青少年介绍有关毒品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