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城管执法局重罚两起焚烧垃圾行为

【时间:2018-03-02 16:3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张洋 石毅平 邓毅敏【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张洋 通讯员 石毅平 邓毅敏)2月27日,大祥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两起焚烧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予立案查处,对当事者各作出1900元人民币行政罚款。

2月27日下午3点钟左右,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暗访组在西湖南路高速公路入口处路段巡查时,发现入口处某局管理处院内正在焚烧落叶,产生黑色烟雾,污染了空气,立即责成大祥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置,该局闻讯后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到事发地,制止了焚烧落叶的行为,并找到当事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事件进行立案。经过问询调查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规定,对当事者作出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晚上7点50分左右,大祥城管执法局接市民投诉,反映敏州西路某楼盘项目部工地出现大量黑烟。该局负责人随即安排二中队执法人员紧急前往现场。8点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工地有人正在焚烧废旧模板,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并将大火扑灭,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门卫通知工地负责人28日上午10点到区城管执法局接受询问调查,立案处理。28日上午10点,该工地负责人到区城管执法局接受了询问调查,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当事者认识到了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焚烧工地废弃物。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当事者作出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负责人表示,大祥区城管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市、区“蓝天保卫战”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各种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废弃物的行为,将给予顶格重罚,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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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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