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0-20 17:01】【来源:【字体: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持续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取得长足进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进一步巩固创国卫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巩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加快城市管理方式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行政手段推动向法规制度保障转变,从传统管理向创新管理转变,从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深化城市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构建与“两中心一枢纽”相适应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推进城市管理手段法治化。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地方立法进程,完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建立覆盖全市的全方位城管执法网络体系。

——推进城市管理机制市场化。完善城市管理市场化改机制,全面推进建管分开、管养分离,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把道路与河道保洁、垃圾收运、公厕与垃圾中转站管理、市政维修、园林养护等全面推向市场。

——推进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细化并完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景观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或作业标准,规范管理和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做到“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

——推进城市管理过程社会化。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主动性,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治理新局面。

——推进城市管理技术现代化。完善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将数字城管系统扩展到对管理执法全流程信息化记录以及对建筑工地、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的管理当中,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数字城管系统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考核评价方面的作用,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整合共享国土、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建设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数字城管”逐步向“智慧城市”过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市容市貌管理

1.狠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的“基础工程”和“细胞工程”。通过持续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推动各门店、单位和住户等责任主体自觉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秩序和卫生。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的责任主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市民自治意识,变城市管理为城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为全社会各负其责、共抓共管。

2.狠抓出店及占道经营整治。通过“门前三包”整治,杜绝门店出店经营行为,重点管控整治饮食店、日杂店、洗车店、物流点、汽车及电动车销售店的出店及占道经营行为。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实行规范管理坚持堵疏结合,选择合适地段,合理设置一些早餐摊点、夜宵夜市、修理摊位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引导摊点定点限时经营;同时严格重点区域执法,加大对主次干道沿线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巡查力度,对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坚决依法清理取缔。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按照规范、美观、适度的要求,科学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并拆除城区各类违章和破旧的户外广告。进一步规范门店招牌,严格落实《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相关规定,规范全市店招标牌设置行为。加强“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充分发挥追呼系统的作用,合理增设便民信息张贴栏,双管齐下,从根本上根治“牛皮癣”顽疾。

4.规范公共设施管理。对人行道板、各类井盖、路灯杆、配电柜、通信交换箱等道路市政设施,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护、更新和完善,不断提高公共设施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经信委配合)

(二)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1.狠抓环卫精细化作业。督促各区环卫部门和专业化公司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切实落实主干道16小时保洁、其他道路12小时保洁要求,做到每天大扫、循环洗扫、梯次作业、随时保洁,不断提升作业精细化水平。

2.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道路清洁、河道保洁、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人工只负责非常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保洁,机械化作业率从目前的50%左右提升到60%以上。

3.进一步整治城中村和三区农村环境卫生。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施配备,消除卫生死角,消除旱厕,规范整治菜地等,继续打造一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的示范点和样板。

4.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初步开展市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高收集转运效率;加强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负责)

(三)强化工地及渣土管理

1.加强建筑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强化施工工地监管,落实城管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检查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互通执法信息,确保工地出入口和场内道路硬化,确保落实文明施工标准。

2.抓好渣土及流散体管理。抓好源头管理,建筑工地、渣土弃土场、混凝土搅拌场必须安装移动摄像头,建设车辆车轮冲洗设施,强化净车出场,坚决杜绝渣土车带泥上路;所有渣土及流散体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并按事先规定线路行驶,密闭运输。加强日夜巡查,对渣土和流散体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3.继续引导智能环保型渣土运输车辆的置换工作。确保老旧渣土运输车在2017年底退出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市场。

4.强化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管控。对占用开挖道路予以严格审批把关,严格控制道路开挖行为,减少施工扰民。施工原则上采用顶管方式;实行绿色围档;确保道路恢复质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配合)

(四)强化违法建设整治 

1.明确违法建设整治任务。严格落实《湖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确保市城区新增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逐渐消减违法建设存量,确保到2020年,完成建成区违法建筑拆除任务。

2.强化新增违建管控。建立网格化巡防和违建管理责任制,完善源头发现监控网络,建立违建查处协同处置平台,对新增违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3.实施“拆管并举”。对已拆违建地块,加强巡查、重点监管,坚决杜绝违建回潮反弹;按规划要求实施已拆地块再利用,完善周边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

4.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调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城管、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完善防控违法建设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研判机制、违法建设快速发现处置机制,动态巡查制度等,实现违法建设查处日常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五)强化殡葬执法和禁炮禁噪工作

1.铁腕开展殡葬执法。重新明确城管、公安、民政、财政、国土等各部门在殡葬改革中的职能职责,形成殡葬改革和殡葬工作管理合力;同时将殡葬监管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第一时间控制劝导,防患于未然;对违反规定在城区搭灵棚、办丧事的,依法进行取缔并处罚。

2.加强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调整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建立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取缔城区范围内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开展城区禁噪工作。以解决城区各公园和休闲广场市民娱乐所产生的噪音为重点,整治在公园和休闲广场内打陀螺、甩鞭子、不按规定时间唱歌、跳广场舞播放高音喇叭等声音超标等行为,不断优化周边市民工作、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配合)

(六)强化城市绿化管理

1.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实施“乔木进城”工程,在城市绿化中改变“千路一面”、“千园一面”的格局,突出邵阳元素,打造“一路一特色”和“一园一品”的绿化精品。通过落实精细化的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升养护质量。

2.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制定全市绿化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绿化养护市场化,实现养护招标作业全覆盖。

3.加快绿色通道建设。全市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坚持工程建设与绿色通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于原有道路,针对不同现状,落实填空补植措施,全面提高绿色通道建设档次和景观效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配合)

(七)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尽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展建设。

2.规划建设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城区特别是新城区规划和建设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以有效缓解环卫设施缺乏的局面。

3.重视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设施建设。在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做到堵疏结合,有效缓解城市管理压力。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目标责任机制

1.科学划分城市管理职责。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大城管体制,按照城市管理长效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城市管理职责,市级重点加强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区级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街道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逐项组织实施;社区重点是加强社区管理,发动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等。

2.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制定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标准,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要明确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城管执法队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等网格责任人,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定责,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对网格内同类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反复出现的,追究以上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3.全面下沉管理执法力量。建设一定数量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岗亭,除少量内勤人员外,所有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一线,实行“7315”工作制度,即每班7个人(两名正式人员带5名协管员),每天分3班轮流上岗,每天管理15个小时),从而延长管理时间,加强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和节假日的管理力量。城市管理服务岗亭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安装数字城管摄像头,实行远程监控和定点签到制,以提高执法人员的在岗率、巡查率、问题发现率和及时处置率。

(二)完善依法管理机制

1.稳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大部门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两项改革,统筹解决城市管理职能交叉、管理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确保按中发〔2015〕文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五项任务。

2.加快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在《邵阳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其他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并从绿化管理、拆违控违、殡葬改革、禁放烟花爆竹、扬尘治理等问题入手,为破解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提供执法依据,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之间的联动协作,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问题,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城管法规的严肃性和城管执法的权威性。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通过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实施“七分服务、二分管理、一分执法”的“七二一”工作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亲民服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城管队伍形象。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预算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市政维护费用的实际需要;根据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区区面积不断扩大的实际,对三区的清扫保洁经费按实际清扫面积进行补助等。

2.建立城市管理经费增长机制。按照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维护建设费使用、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分成比例,实行“六四分摊”。同时,根据市区两级财力增长,建立城市管理经费增长机制。 

3.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在按“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城市管理职能后,市、区财政分别对每个社区安排10万元/年和5万元/年,专项用于社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设施修缮工作。加强城市管理经费监管,确保城管经费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强社区(村)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两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中,30%(3万元)与社区(村)的城市管理考核结果挂钩。

4.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城市公共空间使用权的拍卖,如大型户外广告位、城市公交站牌、慢行系统指路牌、智能果皮箱广告位的经营权出让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城市管理。

(四)完善全民参与机制 

1.建立城管联席会议制度。以城市管理委员会架构为依托,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召集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负责人,研究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讲评,以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变城市管理工作由城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为所有相关单位的齐心合力,切实构建“大城管”格局。

2.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对一些关系民生的重大城市管理事项,通过公示、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及时报道城市管理特色和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规和不道德行为,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增强其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形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城市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动员更多的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增强其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形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督查奖惩机制

1.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中分值,并将城市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促使相关单位扎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2.扩大考核范围。借鉴长沙等先进地市的经验,市对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由只考核区,扩大到考核乡办、社区、农贸市场等主体;由只考核市容环境卫生,到渣土管理、门前三包、道路占用挖掘、网格管理等专门考核内容并重。

3.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除坚持市对区的考核工作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和奖惩外,要有效实现考核压力向下传导,在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科学考核的基础上,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问题屡次整改不到位或多次反弹的,对相关网格责任人员等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考核结果同时与社区的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和市场化公司的承包经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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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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